那些同性恋怎么就这么孬啊
3.5。上映于沃尔芬登报告(1957)和性犯罪法(1967)之间,有种超越那个时代的戏谑,前半部分悬疑色彩浓厚,古典推理的红鲱鱼和一屋子基佬都很英国。惊喜的是从极端歧视、逐步理解到独立思考的几个女性角色的加入,视野之宽广领先时代20年,把同性恋非罪化,从法制拓展成社会观念转变的话题。显而易见Dirk加入了很多自我投射,那句著名的“I wanted him”亦是他自己的主意,不过我始终觉得他外形不够posh,更适合眯起眼睛演钱德勒笔下的硬汉角色(是我狭隘了)。作品的现实诉求强烈,基本上是直接从Farr和警察口中说出,结尾Farr妻子的急于表态,这些多少有些逾越电影艺术本身的举措(让我想到当今一些LGBTQ作品低劣的表达欲),个人总归不太喜欢。
1961年,美国的《海斯法典》尚未被废除,很多人甚至还没有同性恋的概念,英国电影《受害者》中首次出现"homosexual"这个词,且毫不避讳地将同性恋者的经历作为主线。 在当时的美国和英国,同性恋行为等同于罪犯,所以《受害者》采用了“黑色电影”的拍摄手法,“反同性恋法案”被称为“勒索者的特权法”("the blackmailer's charter")。 真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,在这部电影中,同性恋不再是具有恋母情结的精神变态,也不再是娘娘腔、罪犯和反派,他们以受害者的身份出现在观众面前。 Dirk Bogarde是位有深度的演员。 P.S.资源难找+内嵌字幕和音画不同步,观看过程太艰难了。
除去所谓的历史意义,仍旧挺无趣的:一直在上价值,说教味儿好浓。然后不愧是基佬片,厌女这么明显。明明同性恋入罪是男压迫男,非得搞出一个女反派来分担罪责;酒吧里的模特大姐一直很挺这种边缘人,她的同性呢,自愿当同妻、出事后立刻被净身出户、最后还要被“need”再啃一次,男同固然遭遇悲惨,但是底下还有更惨但无声的女性做垫底,男性的傲慢可见一斑。
就在我以为最精彩的审判戏开始的时候,火焰上冒出了个end。最大的缺点是每个人说起台词来都一套一套的,跟罗马演说家似的,都太“正确”了,而现实是要猥亵的多,但那将是艺术的另一种光华。